各部门,各院(系):
为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,提升公文处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,根据《开云(中国)官方网站公文处理实施细则》(陕师院党〔2016〕2号),按照校领导指示,现将各单位向学校领导、校级工作委员会或工作小组请示或报告工作有关事项规范如下:
1.各单位向学校党委请示或报告工作请填写“中共开云(中国)官方网站委员会公文呈批表”,向学校行政请示或报告工作请填写“开云(中国)官方网站公文呈批表”。
2.公文呈批表须由拟稿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,并请相关单位会签后,连同规范版式的公文正文及附件(有关要求详见通知(一)),呈报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,统一送党政办公室,由党政办公室按批阅程序呈报党委书记或校长。
3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按照通知(一)有关要求,遵循行文规则,规范公文格式,严格公文管理,提高行文实效。对不符合规则、格式不规范的不予接收。
通知(一)链接:/info/1053/1657.htm
党政办公室
2018年9月29日